普洱茶復興時遭遇硬傷的情景(下)
發布時間:2025-04-18 點擊:62
自入牢籠
“茶葉生意好時,政府的人總是圍著我們轉,而現在生意垮了,政府的人也不見了。”2009年6月,勐海縣城邊茶市場上的一群茶商說。“前兩年打麻將都是100元起價,現在只能玩一元兩元,茶葉真的賺不到錢了。”
事實上,普洱茶在2007年下半年突然價格“崩盤”與媒體的報道有關,與“普洱生茶”的真實市場情況有關。2007年年中,央視二臺報道云南普洱茶沒有宣傳的藥理作用,媒體基于普洱生茶(一般不發酵綠茶)實驗結果的報道,全面否定了真的后發酵普洱茶已有的特殊藥理作用。
“這使云南政府處于一種非常尷尬的境地。”云南知名茶人鄒家駒說,“如反駁央視說生茶不是醬洱茶,標準已赫然列立;如說生茶是普洱茶,自己已經鉆進了否定的實驗結果和輿論。”
事實上,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藥理研究室主任楊崇仁教授采集大量生茶和熟茶樣本進行了一年多的實驗,結果證實后發酵普洱茶才具有宣傳的藥理作用,但楊教授的試驗成果因可能沖擊龐大的生茶市場而被有關部門打入了冷宮。
“所謂‘普洱生茶’(生餅)應該是一種綠茶,根本就不是普洱茶。”西南大學食品科學院教授劉勤晉在2009年6月說,“普洱茶最關鍵的是它特殊的生產工藝,也就是在渥堆過程中,特定的環境下會促使一種特殊菌類的生長。而生餅即使儲藏一段時間,由于環境的不同,不一定能夠達到普洱茶那種菌類構成。”
程達表示:“之所以發酵后的普洱茶擁有降血脂等功效,是因為其已經含有洛伐他汀,這種成分是發酵過程中微生物的代謝物。”
本在市場已經被商家有意熱炒的“普洱生茶”在云南06新標準頒布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發展,一方面是新出現了許多企業生產“普洱生茶”,另一方面是有許多原來生產“普洱熟茶”的企業出于時間、成本和利潤等方面考慮也紛紛把生產重點轉成“生茶”。一時間,普洱生茶的產量、銷量突飛猛進,除了順利承襲了之前普洱(熟)茶的高價,個別時候甚至價格還超過傳統意義的普洱茶(熟茶)——因為具有無限升值潛力。
“這里面最大的原因就是很多人都相信政府,相信了生茶也是普洱茶,更相信了不良商家宣傳的‘存茶肯定會增值’的宣傳。”劉勤晉教授表示,“理論上‘普洱生茶’擺放多年后也可以自然發酵成‘普洱熟茶’,但由于普洱茶的發酵過程對環境、時間、濕度和溫度等各方面都有著較高的技術要求,所以缺乏經驗的一般人投資存生茶都有成為廢茶的失敗風險,而不是一勞永逸地升值。”
鄒家駒表示,如果嚴格按照“03標準”的定義,上世紀70年代以來普洱茶的年產量不過三四千噸左右,而到2006年云南官方公布的普洱茶(按06標準)的產量達到8萬噸,2007年這個數字是10萬噸,“其中生茶占了大部分比例”。
與此同時,普洱茶市場的畸形“繁榮”,還使云南勐海、瀾滄江流域和西雙版納地區的野生茶林慘遭各路資本的蹂躪,普洱茶市場開始進入“混亂的戰國時代”。在這股浪潮下,由于云南省大部分茶葉原料被用于普洱生茶加工,導致傳統的滇紅和少部分綠茶產量減少。迅速失去了許多原有的市場。
折衷處理
針對社會上愈演愈烈的普洱茶熱后的一落千丈,2008年以來,云南省茶葉協會會長黃炳生多次建議抓好普洱茶保護立法和質量標準修訂,他認為“普洱茶”不能以“生茶”、“熟茶”來劃分,這與普洱茶的后發酵特性相沖突。他同時呼吁云南茶葉界,從茶農到廠家、商家,從教學、科研到技術推廣從生產、銷售到消費,要做到科學種茶,認真做茶,誠信賣茶,健康飲茶。
普洱茶的運作經驗在于,普洱茶的文化和歷史比其他茶有更大想象空間,所以無論云南的政府、企業還是科研單位都在全力打造普洱茶。居于種種危機的出現與蔓延,云南省決心對普洱茶產業進行法規規范,從而獲得最大實惠,使“普洱生茶”的生存道路越走越長。
2008年10月17日,云南省政府、省農業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在京召開了云南普洱茶標準介紹暨產銷座談會,新近制定并發布的《地理標志產品普洱茶》國家標準于同年12月1日正式實施。此次會議上,云南省政府再次強調了“普洱茶包裝應清晰標明‘普洱茶(生茶)’或‘普洱茶(熟茶)’”,并對“生茶工藝:曬青茶精制-蒸壓成型-干燥-包裝”,熟茶工藝中則有“后發酵”的過程進行了“明確指導”。
目前,正常條件下儲存四五年的普洱茶普遍被認為比一兩年的茶品質好,價錢上也要相差很多倍。由于“普洱生茶”的品質會隨儲存年份變化在不同程度上趨近于經過后發酵的“普洱熟茶”,因此市場也出現了以熟茶充當儲存多年的生茶的情況,成為普洱茶被“炒作”的重要原因。而除了商家行為,政府對迅速抬高普洱茶暴利價格的配合工作也不遺余力:普洱市政府就曾經想辦法把成本僅為幾十元的“禮品茶”拍賣到9000多元,一時間被議論紛紛。
“普洱生茶在市場上出現,的確是普洱茶能夠被大肆炒作的一個重要原因。”黃炳生說,“在如此不切實際的暴利價格面前,一些地方政府非但沒有看到其長期危害性,非但不能給予理性、正確的價格引導,甚至在當中推波助瀾,貽害眾生。”
這樣的背景下,《普洱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終于在2009年6月1日獲得國家質檢總局的批準實施。這次的標準對普洱茶的樹種資源、產地規劃、茶園管理、原料要求、加工工藝、品質特征都做了比較明確的規定,這些標準使市場的規范有據可依,對穩定和提高普洱茶質量有幫助,使消費者的權益有了進一步的保障,成為普洱茶市場和普洱茶產業調整的一個好的開始。
黃炳生說:“前兩年盡管生茶熟茶都在炒,但是如果沒有‘普洱生茶’這個概念的確立和宣傳,普洱茶產量肯定沒有這么大,商家可以炒作的機會也不會這么多,總之普洱生茶概念帶來的問題非常多,可以說是弊大于利。
“相比前兩年,普洱茶消費趨向成熟和理性,但目前市場總體銷售還是不太理想。”陳宗懋在2009年6月說,“《普洱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的實施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普洱茶遭遇的困境,甚至還將長期貽害,核心問題就是普洱生茶的問題。”
“但是現在木已成舟,國家的法規都出臺了,我們再說也沒有意思了,想要重新修改普洱茶標準,誰知道要等上多少年?”陳宗懋表示。
黃炳生說:“不太準確的‘普洱生茶’被推廣現在普洱茶的概念的確已經被混淆了。由于傳統飲用云南綠茶與后期宣傳的原因,也有一部分人對于‘普洱生茶’的概念是接受的,馬上取消這樣的稱呼也不現實。由于普洱茶無論在發酵時間還是發酵程度上都不容易量化操作,所以成為了一些人鉆空子的機會。”
他說:“我希望能夠使用折衷的辦法來應對目前的困難。”該文是著名記者“尹鴻偉”2009年的一篇舊文,僅供廣大茶商或茶友懷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