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省(福建)名優茶鑒評活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6-23 點擊:60
各市、縣(區)農業、茶業局:
為推進我省現代茶業發展,加大名優茶生產力度,促進茶葉提質增效,增強茶葉綜合競爭力,經研究,決定舉辦2015年度全省名優茶鑒評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送樣時間
根據我省茶葉生產實際情況,2015年度全省名優茶鑒評活動分春、秋兩季進行。春季鑒評主要針對綠茶、紅茶、白茶三個茶類;秋季鑒評主要針對烏龍茶和花茶兩個茶類。
參加春季鑒評活動的茶樣請于4月10日前送達廳種植業管理處茶葉科,逾期不受理。秋季鑒評具體時間和要求,屆時另行通知。
二、送樣要求
1、參評企業必須具有法人資格,且參評樣品來自企業自有生產基地。
2、嚴禁購買非本單位生產的茶葉參評,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評資格。
3、獲省級農牧業龍頭企業和承擔現代茶業項目的茶葉企業應送樣參評。
4、為防止樣品丟失,請各送樣單位及個人務必將參評樣品直接送至省農業廳種植業管理處茶葉科(福州市華林路123號6層603),盡量不要郵寄。
5、樣品要求
(1)樣品數量:為避免同個樣品重復參評,以提高茶葉評審的工作效率,確保評定的準確率,每個企業同類茶樣限定一個參評。
(2)樣品重量:每個參評茶樣為1公斤,樣品重量未達到要求的,一律取消參評資格;同時每個送樣企業必須備有3公斤與參評茶樣同等級同樣的茶葉,屆時我廳將組織有關人員對獲獎茶樣進行抽樣對樣,對樣不符的茶樣將一律取消獲獎資格;
(3)樣品包裝:樣品用無異味的包裝物密封保存;每個參評茶樣分4袋包裝,每袋重量為250g;
(4)樣品標示:每個參評茶樣的包裝物上用標簽紙注明產品名稱(有商標的要注明)、品種、送樣單位、送樣人(或制作者)姓名及聯系電話;綠茶類的參評茶樣除了標明以上內容外,還必須標注其茶葉外形(包括扁形、針形、直條、卷曲、圓珠形等);
(5)樣品登記:送樣單位必須填寫茶樣參評登記表(附件1),并加蓋企業公章。
三、評比辦法
1、本次評比根據參評茶樣類別,對茶樣分茶類、分外形,按照《茶葉感官審評方法》(gb/t23776-2009)進行感官密碼審評。
2、按ny/t288-2012《綠色食品茶葉》主要指標,對入圍的茶樣進行農藥殘留檢測,農殘檢測結果不合格的樣品將取消獲獎資格。每個茶樣的檢測費用400元由入圍省名茶、省優質茶的送樣企業支付,檢測費用直接交付福建省茶葉質量檢測中心站,賬戶名:福建省茶葉質量檢測中心站;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四、組織工作
1、茶樣征集。安溪、永春、武夷山、福安、福鼎、霞浦、壽寧、柘榮、漳平、建陽、建甌、邵武、松溪、平和、尤溪、大田等縣(市)參評茶樣由當地農業(茶業)局負責征集,其余各縣(市)均由所在地設區市農業(茶業)局負責征集,統一送樣。請各組織送樣單位務必填寫好各縣(市)參評茶樣匯總表(附件2),加蓋公章,并提前將清單電子版發送至1226676933@qq.com。
2、組織發動。各地要高度重視名優茶鑒評活動,把名優茶鑒評與發展現代茶業相結合,作為當地茶產業發展優劣評價指標之一,認真做好茶樣的篩選、組織選送工作,廣泛征集當地名優茶參評。
3、企業產品被評為省名茶的,可作為申報省農業廳農牧業龍頭企業的依據之一,在同等情況下優先考慮。
4、參評茶樣獲獎的,可作為省制茶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之一。